- 健保署最後修訂
- 114/6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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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規定(健保署原文)
以下為健保署 第9節 抗癌瘤藥物 給付規定原文,未經改寫。
# Apalutamide 9.90. Apalutamide (如 Erleada):(110/3/1、110/11/1、111/3/1、112/9/1、113/8/1、 114/6/1) 1.治療高風險非轉移性去勢抗性前列腺癌(high risk nmCRPC)的成年男性。 (1)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。 (2)初次申請時需檢附病理報告、使用雄性素去除療法紀錄,系列 PSA 和睪固酮數 據,三個月內影像報告證明無遠端轉移。 (3)ECOG 分數須≦1。 (4)PSA doubling time≦10個月,PSA 倍增之時間,應依線性回歸模型計算,且其 參數取得需基於下列原則:(112/9/1) Ⅰ.至少三個連續 PSA 測量值,且各測量值皆≧0.2 ng/mL(最高的 PSA 值必須 >1.0ng/ml)。 Ⅱ.應包含先前 ADT 治療期間的測量值,且最少一測量值為最近3個月內測得之 PSA 數值。 Ⅲ.第一個和最後一個 PSA 測量值間隔需≧8週,但≦12個月。 (5)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,申請之療程以3個月為限。再次申請時,有 PSA progression 者,需檢附影像學報告,若影像學報告證實轉移,則需停藥;無 PSA progression 者,則每6個月需檢附影像學報告,若影像學報告證實轉移, 則需停藥。(112/9/1) 註: PSA progression 定義為:PSA 下降達最低值(nadir)後,出現 PSA 值上升較 nadir≧25%,且 PSA≧2 ng/mL,並於至少3週後,再次抽血確認 PSA 值有上升趨 勢。 2.治療高風險轉移性的去勢敏感性前列腺癌(mCSPC),總療程以36個月為上限。 (110/3/1、111/3/1、113/8/1) (1)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。 (2)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,再申請時若 PSA 值下降未超過治療前的50%以上,則需停 藥。 (3)下降達最低值後之持續追蹤出現 PSA 較最低值上升50%以上且 PSA≧2ng/mL,則 需停藥,但影像學證據尚無疾病進展者,可以繼續使用。 (4)前述高風險需符合下列三項條件中至少兩項:(111/3/1、113/8/1) Ⅰ.葛里森分數(Gleason score)≧8。 Ⅱ. 骨骼掃描出現三個(含)以上病灶且至少其中一處以上為非脊柱及非骨盆腔 轉移。(111/3/1、113/8/1) Ⅲ.出現內臟轉移。 3. 不論病人處於轉移或非轉移的狀態下,新型荷爾蒙藥品(abiraterone、 apalutamide、darolutamide 和 enzalutamide) ,及 olaparib 與 abiraterone 併 用,終生僅給付一種治療,且除非出現嚴重不耐受反應導致必須永久停止治療,不 得互換。 (112/9/1、114/6/1)
效力日期歷史(民國年)
110/3/1110/11/1111/3/1112/9/1113/8/1114/6/1
免責聲明:本資訊僅供參考。實際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。用藥決定請與您的醫療團隊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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