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健保署最後修訂
- 112/12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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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規定(健保署原文)
以下為健保署 第9節 抗癌瘤藥物 給付規定原文,未經改寫。
# Inotuzumab ozogamicin 9.73.Inotuzumab ozogamicin (如 Besponsa):(108/11/1、112/12/1) 1.適用於治療患有復發型或頑固型且 CD22為陽性之 B 細胞前驅因子之急性淋巴芽細 胞白血病(B-ALL),且計畫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之成人病患。 2.上述成人病患如具費城染色體陽性(Ph+),應至少使用過兩種酪胺酸激酶抑制劑 (TKI)藥物治療無效。 3.每位病人限給付2療程,需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。申請時需檢附完整之造血幹細胞 移植計畫,並詳細記載確認移植之執行醫院及移植前調適治療等資料。 4.不得與 blinatumomab(如 Blincyto)或酪胺酸激酶抑制劑(TKI)(如 imatinib、 dasatinib、ponatinib)等併用。 5.病人若已依達完全緩解但仍有殘餘疾病(MRD)之條件取得 blinatumomab 給付同意 並接受治療後,MRD 若未消失但疾病仍在完全緩解時,不得申請給付 inotuzumab ozogamicin。(112/12/1)
效力日期歷史(民國年)
108/11/1112/12/1
免責聲明:本資訊僅供參考。實際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。用藥決定請與您的醫療團隊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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