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網站最後核對日期:

Venetoclax

商品例:Venclexta

健保署最後修訂
114/10/1
本站最後更新
最後核對

給付規定(健保署原文)

以下為健保署 第9節 抗癌瘤藥物 給付規定原文,未經改寫。

# Venetoclax

9.71. Venetoclax (如 Venclexta):(108/9/1、110/7/1、112/7/1、114/8/1、114/10/1)
1.單獨使用於具有17p 缺失的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(CLL) 成年患者。(108/9/1、
112/7/1、114/10/1)
(1)限先前曾接受至少1種包括 alkylating agent 與 anti-CD20 (如 R-CVP、R-
CHOP、rituximab 加 bendamustine 等)的治療2個療程以上仍惡化或復發者。
(2)開始使用前之疾病狀態需出現下列任一情形:
Ⅰ.進行性的血液相惡化至 Hb< 10.0gm/dL 或 PLT<100K/uL,且無其他原因可以
解釋。
Ⅱ.脾臟腫大超過左肋骨下緣6cm。
Ⅲ.淋巴結腫大,最長徑超過10cm。
Ⅳ.周邊血液淋巴球在2個月內增加50%以上,或倍增時間(doubling time)小於6
個月。
Ⅴ.出現自體免疫併發症,且經類固醇治療無效。
Ⅵ.出現具症狀的淋巴結外病灶。
(3)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,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。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療效評估資
料,若未達 iwCLL(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CLL)最新定義之 partial
remission 或 complete remission,則不予給付。
(4) 在具有17p 缺失病人,venetoclax、acalabrutinib、ibrutinib 及
zanubrutinib 四者僅能擇一使用,唯有在出現無法忍受其副作用時方可互換。
三者使用總療程合併計算,以全部24個月為上限。(108/9/1、112/7/1、
114/10/1)
(5)每日至多處方4粒。
2.併用低劑量 cytarabine 或 azacitidine(除 Winduza 及 Azacitidine Lyophilized
Inj 100mg"GBC"以外),使用於無法接受高強度化學治療之初診斷急性骨髓性白血
病(AML)病人:(110/7/1、114/8/1)
(1)需具有下列 I.或Ⅱ.的條件之一:
I.75歲以上。
Ⅱ.18歲以上但未滿75歲時,需 ECOG performance status 為2或3,且符合下列
任一條件者:
A.具有心臟衰竭治療病史,且 left ventricle ejection fraction (LVEF)
<50%。
B.具慢性肺部疾病史,且 DLCO<65%。
C.具肝功能異常:Bilirubin level 在1.5-3.0倍正常值間。
(2)需未曾因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(myelodysplastic syndrome, MDS)接受過
azacitidine 治療者。
(3)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,每2個療程需再次申請;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療效評估
資料,若病情惡化應即停止使用。
(4)若併用低劑量 cytarabine,每日至多處方6粒,最多給付4個療程。若併用
azacitidine 治療,每日至多處方4粒,最多給付6個療程。(110/7/1、114/8/1)

效力日期歷史(民國年)

108/9/1110/7/1112/7/1114/8/1114/10/1

免責聲明:本資訊僅供參考。實際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。用藥決定請與您的醫療團隊討論。

Powered by: JIL, TVGH Dep of Oncology, 2026